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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

关于加强乘车票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总公司线路乘车票务管理工作,治理整顿乘车中随意带客,熟人、家属违规乘车不购车票,冒称员工乘车,高峰漏票等现象,有效杜绝线路运营中票款流失问题,促进收入持续增长。现就总公司加强运营线路乘车票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运营票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全面协调和责任落实。人员如下:

组长:汤文德

副组长:傅正明、张知纯、李亚宾、游跃民、陈良球、易新乾、周克俭、张建良。

成员:总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

下设监票责任落实、票务稽查处理和宣传教育三个组,具体为:

1.监票责任落实组。组长游跃民,成员肖德良、邓文斯、姚磊、黄国萍。负责行车中驾驶员对旅客乘车投币、IC卡刷卡,员工乘车刷卡监督责任的落实工作。

2.票务稽查处理组。组长周克俭,成员董烈、黎敬萍、段鸿、颜鹏。负责组织服务监察、机关各部门上线跟车查处乘客无票乘车及驾驶员监票不负责现象,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宣传教育组。组长陈良球,成员宋思芝、何华、雷忠民、彭凌军、汤志猛、肖萍、肖世萍、杨国庆。负责对公司票务管理政策和无人售票车乘车规则进行宣传,形成社会影响;负责对职工家属进行说服教育,下发“倡议书”。


二、具体工作内容

(一)监票责任落实和票务稽查处理方面具体工作内容(由监票责任落实和票务稽查处理组负责落实):

1.无人售票车乘客上车不购票及后门上车漏票的现象;

2.冒称总公司职工乘车,员工卡转借给他人乘车的行为;

3.驾驶员对乘客不投币不刷卡、冒用优惠卡等违规行为不履行职责的现象;

4.总公司员工不刷卡、带客、职工家属乘车不购票的行为;

5.员工卡未经审验、充次的乘车行为;

6.违规使用优惠卡乘车现象(非学生使用学生卡、非70岁以上老人使用老人卡、非残疾人使用残疾人卡,现役军人不亮证乘车等);

7.乘客在上车时收取后面乘客零钞的行为;

8.假币、残币、少币、纸币不展开入箱的现象。

(二)政策宣传及发动方面具体工作内容(由宣传教育组负责落实)。

1.8月15日前组织召开全司管理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动员大会,全面发动广泛动员,并下发《倡议书》,在全司内掀起一轮规范乘车过程中票务秩序的专项行动。

2.各单位、部门要将乘车票务治理工作内容及要求传达到每位员工,并要求每位员工做好其家属工作。

3.利用横幅、标语、板报、简报、车载视频、报站中的语音提示等宣传窗口广泛宣传乘车票务治理内容。(标语、板报由各营运分公司落实张贴)

4.制作2000份以上致全司员工和家属的公开信和倡议书。恳请大家积极配合、热心支持总公司强化乘车票务管理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各主营分公司要加强驾驶员对乘车投币、刷卡的监督责任。一是加强对驾驶员教育,从工作职责落实方面强化要求;二是从建立与运营收入、票款监督密切挂钩的分配制度,激励引导驾驶员落实监票责任,提高收入;三是明确驾驶员在行车监票过程中须执行的劝导语言“上车请购票,请刷卡,请投币,请亮证”。对不闻不问、不负责任,任意放纵漏票的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各主营分公司、生产经营部负责落实)。

(二)机关及后勤部门、修理单位、站场公司、工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教育所属员工、家属以及退休、退养人员严格自觉遵守总公司乘车票务纪律,员工做到刷卡乘车,家属自觉购票乘车(各部门、各单位、总公司工会负责)。

(三)加快硬件建设,尽快完成总公司车载3G、4G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并建立客流量自动采集统计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强化乘车票务实时监控(招标办、调度中心负责)。

(四)安全服务监察大队要重要围绕票务治理开展工作。要建立长效的票务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临时检查、联合检查以及利用车载视频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要制定年度、月度检查计划并进行落实。对驾驶员劝导语言执行不到位的检查结果作为对营运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重要考核依据,并直接影响线路队长月度目标考核奖和年度业绩考评,严重者影响经营者年终效益年薪。对员工随意带客或不刷卡乘车检查结果作为相关部门及当事人违反乘车票务纪律行为,除对当事人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同时影响部门评优评先。要建立市民举报投诉制度和社会监督员聘请制度,凡经市民或社会监督员举报,由安全服务监察大队进行核实,对违反票务纪律的相关人员从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安全服务监察大队牵头负责落实)。

(五)组织机关管理人员上线队伍,编排班次,亮证服务,每月不少于2天并至少坚持半年以上对各线路上线跟车协助运营票务管理和宣传工作(机关支部牵头负责)。

(六)要求总公司内部挂靠承包车辆车主、驾驶员、售票员以及线路聘请的管理人员在乘坐市内公交车时,一律投币或刷卡。(一分公司支部负责落实)。

(七)保安部负责协调公安机关对票务管理中造成的纠纷事件进行处理,维护驾驶员、稽查人员正当权益。凡接到票务纠纷报案,要做到接警及时,处警迅速,全力以赴做好票务治理工作的保障(保安部负责落实)。

(八)进一步加强公交优惠卡和员工卡管理,严格规范老年卡、残疾人卡办卡审核流程,各营运分公司每月定期向劳资部通报司机进出变动情况,及时收回及注销离司临时工员工卡。劳资部、IC卡中心要对全公司员工卡全部进行梳理。(劳资部、IC卡中心、生产经营部负责落实)


四、奖励及处罚办法

(一)奖励政策

1、驾驶员或稽查人员因工作认真负责,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遭受乘客严重人格侮辱和发生纠纷事件,按司法机关处理完毕后,再给予100-150元委屈奖。

2.公司员工或乘客对乘车违规现象欢迎举报。经调查核实后,按《稽查工作条例》中的奖励执行。

3.对违规使用的员工卡,收缴1本奖励200元。

4.收缴的无效卡奖励按《稽查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无效卡指优惠卡转借使用、员工卡不充次、调离公司的员工持卡、聘用人员离司持卡)

5.单位、部门查处票务违纪所得罚款总金额的80%返还给部门作为奖励和工作津贴。

(二)处罚办法

1.职工带客每人次罚款20元;职工家属乘车不购票,除补票外再进行罚款20元。

2.乘客在上车时收取后面乘客零钞、驾驶员不制止的,罚款20元。

3.乘客上车不购票及后门上车时,驾驶员不提醒、不要求投币(刷卡)的,驾驶员罚款20元。

4.非本公司员工冒称公司职工乘车按5倍的票款补票外,另处罚款20元。

5.总公司员工将本人员工卡交与他人乘车使用,处罚款500元。驾驶员或工作人员须当场收缴该卡。

6.优惠卡、学生卡、老年卡转借他人使用,驾驶员须当场收缴该卡,安全服务监察大队应对该乘客处罚款50元。

7.结算中心清点车辆、驾驶员产值日报单,应填写残币、假币、废币的数额。废币率空调车线路为2%,普通车线路3%。否则超过部分由当班驾驶员承担。(废币率超标的当班车辆由结算中心书面通知安全服务监察大队和分公司)。

8.驾驶员带客不购票,凡发现按每人次驾驶员处20元罚款。驾驶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连续2个月百公里营收排列该线路倒数末两位者,由生产部门开具通知单,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合格后再上岗。

9.凡稽查中,有意刁难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阻扰处罚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甚至闹事起哄者,除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外,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乘车票务管理工作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的大事,同时关系到每一个员工切身利益。全司上下要积极配合,热情支持。一线驾驶人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坚决牢记公交服务宗旨,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尽自己大努力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本车厢。上线检查督导人员更要以身作责,检查中对野蛮行为要耐心疏导,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切忌采取“以牙还牙”的粗暴态度对待乘客和驾驶员。遇矛盾纠纷要立即向有关人员或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二)票务治理工作是总公司一项长期、复杂、综合性强的工作。要做到持之以恒和责任到位。各部门、各单位须克服不统一、不协调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以及走过场、做样子、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的作风。凡因工作推诿、拖拉,传达落实总公司精神不到位,对待票务治理敷衍塞责、问题多出、工作进展缓慢,对有意刁难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听劝告、不识大体的员工或家属,总公司将追究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三)为扎实推进票务规范治理工作,各小组和各主营分公司要按月制定工作计划和上线跟车检查计划。并每月将票务治理工作进展及计划落实情况以报表(见附表)和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汇报。各小组计划制定及汇报材料编写责任部门为:监票责任落实组由生产经营部负责,票务稽查处理组由安全服务监察大队负责,宣传教育组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各分公司自行负责。


附件:1.总公司票务检查情况合计表

2.分公司(部门)票务检查统计表


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