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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总公司集中整治超速和不规范行车进站及不规范行车违章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司属各单位:

经总公司安委会讨论决定,总公司从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9月30日在全司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超速和不规范进站及不规范行车的违章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精神为指导,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深入开展“超速和不规范进站及不规范行车的违章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使“超速和不规范进站及不规范行车的违章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2015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现成立公司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汤文德

副组长:周克俭、傅正明、张知纯、李亚宾、游跃民、陈良球、易新乾、张建良

成员:罗军、彭胜、肖德良、肖勇钢、董烈、张远、李翔、彭凌军、邓文斯、姚磊、汤志猛、肖萍、黄国萍、雷万春、雷忠明、高振国、李诚

专项整治行动下设办公室在安全部,罗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10日-15日)。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全身心投入专项整治工作,由安全部、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各营运分公司协助参加人员相关内容学习,各营运分公司协助参加组织人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7月16日-2015年9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整治措施,夯实工作职责,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和不规范进站及不规范行车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9月21日-9月30日)。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届时,公司将对整治成果进行验收,总结经验。

五、专项整治内容

1.驾驶员在营运中超速行驶,关闭车载终端系统。

2.驾驶员在营运中不规范行车,抢灯、闯灯、相互追抢。

3.驾驶员在营运中进站、二次进站不规范。

4.驾驶员行车中接打手机、吸烟、与他人交谈。

六、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一)防止驾驶员开超速车,关闭车载终端系统主要措施:

1.分公司要根据班次运行里程合理安排、调整发班时间,不得出现超速状态下才能完成运行的运行计划。

2.分公司单位每月要组织1次至2次所辖线路驾驶员学习、分析超速与不规范行车、不二次进站违法违章行为的危害性,提高驾驶队伍安全意识。

3.严格按照公司GPS监管规定加强管理,车管单位、监控中心每天要认真监控,发现超速违法行为及时通知及时纠正,并对超速或有其他违法违章的驾驶员进行“一对一”约谈、教育。

4.安全部要坚持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上路进行检查,在可能出现超速的路段设置自控点,派人进行布控,防止超速违章行为的发生。同时做好GPS超速信息周报工作,对超速及多次超速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处罚、停班、取消年终“安全、红旗”驾驶员评定资格等管理措施。

(二)防止驾驶员进站、二次进站不规范主要措施:

1.分公司要组织所辖线路驾驶员学习,分析进站、二次进站不规范行为危害性,提高驾驶队伍安全营运行为规范意识。

2.分公司每次路检路查时,发现不规范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多次违反规定人员要采取约谈、停班等方式进行安全营运行为规范学习。

3.安全服务监察大队要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段结合实际合理排好班次,在进站、二次进站不规范行为多发站点站台认真监控,发现进站、二次进站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作好记录。并联合分公司对有进站、二次进站不规范行为的驾驶员进行约谈、教育。

4.安全部要坚持定期与其他职能部门上路进行检查督导,对超速及多次进站、二次进站不规范行为驾驶员采取进行约谈、教育、处罚、停班、取消年终“安全、红旗”驾驶员评定资格等管理措施。

(三)防止驾驶员不规范行车主要措施

1.专项整治活动前期组织各线路驾驶员不规范行车危害安全学习,增强安全行车意识。

2.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车中严格遵守《总公司营运管理规定》中“快一慢三”规定。

3.安全服务稽查大队、营运分公司加强路检路查,使每一位驾驶员“不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带病车、违章车”,杜绝行车中总公司统一服装不整齐、不接打手机、抢灯、与他人闲聊等陋习。

七、奖励表彰

1.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一二三四五分公司,对无违章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奖励200元/人。

2.各营运分公司违章驾驶员人数占营运分公司驾驶员总人数5%以下,经理、书记奖励500元,副经理400元,线路队长和安全300元;违章人数占5%-10%的,不奖不罚。

3.专项整治活动小组其他成员按各营运分公司违章人数比率总和的平均比率算,5%(含5%)以下组长奖1000元,副组长奖800元,正职成员奖600,副职成员奖500,平均比率6%--10%的不奖不罚。

4.一、五分公司参照总公司专项行动方案执行,奖励的奖金由所辖股份车队自行调拨,一分公司班子成员由总公司按以上第2条奖励。

5.为确保郊外线股份车队所属驾驶员参与此次活动,各郊外线股份车队奖励人员需签字并留档上交总公司安全部。

八、责任追究

1.对在营运中存在超速现象,严格按照总公司《关于市内线路营运车辆限速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2.对营运中存在进站不规范和行驶中相互追抢行为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处以50元-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年终“安全红旗”驾驶员评定,由分公司责令其停班并做出书面检查、整改交总公司安全部存档。

3.对接打手机、吸烟等行车陋习的驾驶员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现两次罚款100元并取消其“安全、红旗驾驶员”评定资格。

4.各营运分公司违章驾驶员人数占营运分公司驾驶员总人数11%以上的经理、书记罚300元,副经理罚200元,线路队长安全员罚100元。

5.专项整治活动小组其他成员依据各营运分公司违章人数比率总和的平均比率打11%的组长罚500元,副组长罚400元,正职成员罚300元,副职成员罚260元。

6.活动期间如营运分公司发生一起5万元以上交通事故,取消其分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活动奖励。如活动期间全司事故费用超过15万元,取消其专项活动小组成员奖励。

7.一、五分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参照以上(1-6)项执行。

九、工作职责

1.组长、副组长职责

活动期间各营运分公司驻队领导要利用每周进班会掌握营运分公司违章违法情况,督促个营运分公司落实专项整治方案每项规定

2.安全部职责

安全部要坚持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上路进行检查,在可能出现超速的路段设置自控点,派人进行布控,防止超速违章行为的发生。同时做好GPS超速信息周报工作,对超速及多次超速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处罚、停班、取消年终“安全、红旗”驾驶员评定资格等管理措施。

安全部要坚持定期与其他职能部门上路进行检查督导,对超速及多次进站、二次进站不规范行为驾驶员采取进行约谈、教育、处罚、停班、取消年终“安全、红旗”驾驶员评定资格等管理措施。

3.安全服务稽查大队职责

安全服务稽查大队、营运分公司加强路检路查,使每一位驾驶员“不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带病车、违章车”,杜绝行车中衣着不整齐、接打手机、抢灯、与他人交谈等陋习。

安全服务监察大队要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段结合实际合理排好班次,在进站、二次进站不规范行为多发站点站台认真监控,发现进站、二次进站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作好记录。并联合分公司对有进站、二次进站不规范行为的驾驶员进行约谈、教育

4.营运分公司职责

分公司要组织所辖线路驾驶员学习,分析此次活动中所涉及行车陋习的危害性,提高驾驶队伍安全营运行为规范意识。

分公司每次路检路查时,发现不规范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多次违反规定人员要采取约谈、停班等方式进行安全营运行为规范学习。约谈、学习记录留档备查。

各营运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GPS监管规定加强管理,车管单位、监控中心每天要认真监控,发现超速违法行为及时通知及时纠正,并对超速或有其他违章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一对一”约谈、教育。

十、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考评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具体负责人,确定完成时间、目标,考评结果要纳入年终综合考评成绩。

深入宣传、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手机短信、标语、安全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杜绝超速和不规范行车进站及不规范行车违章违法行为的主题,大力传播“遵纪守法、文明行车、安全行车”的理念,努力使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成为广大驾驶员的自觉行动。

公司职能部门要对违章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和其他人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处理和追究责任,并组织违法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加强信息沟通,对发生严重违章违法行为的事故要及时向总公司领导汇报。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总结好的工作经验,给2015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全力确保总公司2015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5年7月10日